我院于1994年創建并獲得愛嬰醫院稱號。愛嬰醫院是以接生一個健康和健全的嬰兒為己任同時為了婦女的健康和安全為宗旨而命名的醫院。是保護、促進和支持母乳喂養率,降低嬰兒發病和死亡率,提高兒童身體素質。倡導“兒童優先,母親安全”。世界衛生組織(WHO)和聯合國兒童基金會(UNICEF)制訂了《促使母乳喂養成功的十點措施》和《國際母乳代用品銷售守則》。母乳喂養作為重點工作內容,需要全院醫護人員熟悉。
《國際母乳代用品銷售守則》
1.禁止對公眾進行代乳品、奶瓶或橡皮奶頭的廣告宣傳;
2.禁止向母親免費提供代乳品樣品;
3.禁止在衛生保健機構中使用這些產品;
4.禁止公司向母親推銷這些產品;
5.禁止向衛生保健工作者贈送禮品或樣品;
6.禁止以文字或圖畫等形式宣傳人工喂養,包括在產品標簽上印嬰兒的圖片。
7.向衛生保健工作者提供的資料必須具有科學性和真實性。
8.有關人工喂養的所有資料包括產品標簽都應該說明母乳喂養的優點及人工喂養的代價及危害;
9.不適當的產品,如加糖煉乳,不應推銷給嬰兒。
10.所有的食品必須是高質量的,同時要考慮到使用這些食品的國家的氣候條件及儲存條件。
《促使母乳喂養成功的十點措施》
1.有書面的母乳喂養規定,并常規地傳達到全體衛生人員。
2.對全體衛生人員進行必要的技術培訓,使他們能實施這一政策。
3.把母乳喂養的好處及處理方法告訴所有的孕婦。
4.幫助母親在產后1小時內開始母乳喂養。
5.指導母親如何喂奶,以及在需與其嬰兒分開的情況如何保持泌乳。
6.除母乳外,禁止給新生兒吃任何食物或飲料,除非有醫學指征。
7.實行24小時母嬰同室。
8.鼓勵按需哺乳。
9.不要給母乳喂養的嬰兒吸橡皮奶頭或使用奶頭做安慰物。
10.促進母乳喂養支持組織的建立、并將出院的母親轉給這些組織。
《門頭溝區醫院母乳喂養規定》
1.本院制定促進母乳喂養的規章制度,并傳達到全體工作人員。大力宣傳和執行國際促進母乳喂養的有關規定。
2.本院工作人員必須參加實施母乳喂養規定的技術培訓,考試合格后方能上崗。
3.醫護人員必須做好孕產婦實施母乳喂養的宣傳工作,如母乳喂養的好處、母乳喂養的方法等。
4.幫助母親在產后1小時內開始母乳喂養,并進行皮膚接觸,全過程不少于30分鐘。
5.醫護人員必須教會母親如何喂奶,以及在需與其嬰兒分離情況下如何保持泌乳。產后6小時、母嬰分離超過1小時以上的,應當擠奶,每3小時擠一次,夜間也不間斷。
6.無醫學指征,醫護人員不得以任何借口給新生嬰兒喂代乳品或飲料。
7.無醫療上的需要一律實行24小時母嬰同室。母嬰分開不得超過1小時。
8.鼓勵按需哺乳,指導母親做到不定時、不定量的哺乳。
9.一律不要給新生兒用奶瓶及橡皮奶頭,不要宣傳、饋贈、推薦和使用母乳代用品。
10.產婦出院后轉入支持隨訪組織,繼續做好母乳喂養,設熱線電話,電話:69843251-327,繼續為母乳喂養的母親提供咨詢服務。